幕墻所用材料應具有一定的防火功能以防止建筑物火災蔓延,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。但幕墻作為非承重的建筑外墻圍護結構,又必須具有一定的熱工性能,以達到建筑外墻的保溫隔熱要求,所以,幕墻用的材料不可能都是不燃材料。
人造板材幕墻材料品種多、材質差異大,六種面板材料中有A級、B1級和B2級三種:瓷板、陶板、微晶玻璃、纖維水泥板為A級不燃材料;石材蜂窩復合板為B1級難燃材料;高壓熱固化木纖維板的普通型為B2級可燃材料、阻燃型為B1級難燃材料。
根據正在修訂的國家標準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 50016的有關規定,考慮到材料燃燒性能和國內消防設備的可救援高度,《人造板材幕墻規范》對幕墻用主要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進行了明確的具體規定:
(1) 幕墻支承構件和連接件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;
(2) 幕墻用面板材料的燃燒性能,當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 m時應為A級;當建筑高度小于50 m時應不低于B1級;
(3) 幕墻用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。
(4) 幕墻用防火封堵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防火封堵材料》(GB 23864)和《建筑用阻燃密封膠》(GB/T 24267)的規定。
回答時間:2014-8-18